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
兰州大学自1928年举办艺术专修科以来,就把崇文崇艺的传统融入了自己的文脉。1982年,学校设立美育教研室,是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设立美育教育机构的综合性大学之一。2017年,学院成为“一带一路音乐教育联盟”首批成员之一。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设有美术与设计系和音乐与舞蹈系,现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音乐和艺术设计两个领域),并建有视觉传达、环境艺术、音乐表演等艺术专业交流实践平台,为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近5年来,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国内外声乐、器乐、舞蹈、艺术设计、书画创作等各类专业大赛中共获奖1000余项。学生专业合唱团荣获第四届、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室内乐组银奖。本院师生共同排演的合唱节目获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金奖。在中国音乐金钟奖大赛、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国乃至国际设计比赛和专业展览中,学院师生也屡获佳绩。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俄罗斯、乌克兰、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众多高校的艺术学院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2023年,兰州大学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兰州大学威尔士学院正式获批。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University of Wales Trinity Saint David)创建于1822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不断革新的大学。艺术学科是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传统优势学科,在2021 The Guardian League Table全英大学排名中,该校设计及工艺排名全英第3,艺术排名全英第5。2019 The Times & Sunday Times全英大学排名中,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的教育质量全英排名第6。
兰州大学威尔士学院2024年招生涵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学院以中英双方优势学科资源为依托,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英方前沿设计理念相融合的培养模式,培养新时代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扎实艺术专业素养,并拥有国际胜任力和国际传播力的国际化复合型设计人才。学院具有全球化学术视野和前沿教学理念,合作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两校优质课程资源有机结合,开展共建课程合作,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引进的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占全部课程和专业课程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学院实行“4+0”办学模式,即本科生在国内学习四年,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兰州大学毕业要求及两校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则由兰州大学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优秀艺术类创新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兰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一)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名,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名。
(二)音乐表演:含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其中,声乐方向只招收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学生,共计10名;器乐方向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二胡、琵琶、古筝的学生,共计21名。
三、录取办法
(一)兰州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科类符合我校要求的方可报考和录取。
(二)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
(三)在考生达到本简章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生源省份明确要求按其规定规则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允许高校自设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照《兰州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有关专业安排排序原则执行。
(四)相关专业最低要求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不影响专业学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三分之一左右的必修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英文教材、英文讲授),建议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音乐表演
(1)声乐方向
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考生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不影响专业表演、演唱和学习,无发声器官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
(2)器乐方向
专业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应的器乐种类完全匹配,否则不予录取。无影响器乐演奏的生理缺陷。考生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不影响专业表演、演奏和学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为65000元/学年。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的学生(含服从两个专业间调剂的学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四)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资格核查和专业复测)。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业复测不合格学生,在进一步核查落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督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